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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电动车电瓶被偷?荆门王某、陈某、王某某(男)3人被抓!

共享电动车已经成为广大群众

绿色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

然而

有不法分子却打起了电动车电瓶的主意

近日

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

宏城派出所破获

两起盗窃电动车电瓶案

抓获3名违法嫌疑人

3月4日、3月8日,荆门市高新区·掇刀区宏城派出所辖区同一路段先后发生两起共享电动车电瓶被盗案。

经调查,民警发现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高度相似,都是通过撬开车座椅的方式盗取电瓶,且作案现场均出现两名嫌疑人,随即民警对两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通过分析研判,民警锁定其中一名嫌疑人王某,在深入追查过程中,锁定另一名同伙陈某。就在民警对两起案件嫌疑人甄别时,发现8日的盗窃案件中,王某的盗窃同伙另有其人,民警通过视频追踪,最终锁定另一嫌疑人王某某,并于11日将三人全部抓获。

经询问,王某对3月4日伙同其表弟陈某盗窃电动车电瓶,3月8日又伙同其弟弟王某某盗窃电动车电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陈某、王某某均对伙同王某盗窃电动车电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被盗电瓶已追回,三人均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具有公共属性,私占行为会给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经营商的经营管理带来不利影响。对恶意破坏、改装、毁弃、盗窃共享单车,以个人占用为目的将车另行拆卸、加锁、转移至非公共区域存放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来源:掇刀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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